印度種姓制度遺毒 六歲賤民女童慘遭火燒
 

印度最近發生多起社會最下層的賤民慘遭暴力凌遲事件,在人口達一億六千萬且是印度最貧窮省份之一的北方省,今天又發生一名年僅六歲的女童,因為和母親在一條專供「高種姓階層」村民通行的路上行走,慘遭一名男子丟入火中,雖經及時救出,但生命垂危。
 

據北方省摩托拉地方的目擊者表示,甚至警方接獲報案後也拒絕採取任何行動,理由是該名男子蘇尼勒否認蓄意將女孩丟入火中,僅承認那是一場意外。不過,據地方警察首長夏特維迪向媒體表示,警方已逮捕無犯罪前科的蘇尼勒,並將依法辦理。

北方省政府最高行政長官首席部長馬雅瓦蒂女士也是底層賤民出身,自小學老師轉仕政途之後,靠著拉攏佔北方省人口絕大多數的賤民選票,在去年底贏得地方選舉,當選北方省首席部長。但她上任後,北方省歧視賤民的事件仍層出不窮。

印度教種姓制度,主要在於印度教篤信因果與輪迴,即一個人出生於何種階級乃由前世的行為決定,而這一世的行為,又會決定下一世投胎在那一個階層,不斷循環。種姓制度把人分為四大階級:
 

.最高階「婆羅門」相當於祭司、學者;
.「剎帝利」相當於君主、軍人;
.第三等「吠舍」泛指商人、工人;
.第四等「首陀羅」就是奴隸和不同種姓通婚生下的子女。

社會學家認為種姓制度是高階箝制及便利統治低階的一種愚民策略。此外,也有學者認為高階種姓人家注重門第,嚴防血統混雜,因而排斥跨越種姓的往來

面對外界的質疑與批評,印度高等社會人士常辯稱,種姓制度在法律上已廢除,實際生活上已無人注意。其實不然,它依舊存在於廣大民眾的生活中,尤其在印度百分之七十人口與百分之九十賤民居住的農村,即使在都市的角落,種姓制度的遺毒依舊可見。

印度國立德里大學東亞學系女教授夏瑪,儘管至今資訊時代進步,但印度無論是在都會或城鎮,種姓制度的惡習依然根深蒂固,高低種姓之間禁止通婚,即使年輕男女敢於通婚,婚後也是遠離親友和家鄉,深恐遭到迫害。種姓制度源自印度教輪迴之說,是神的意旨。除非不相信神的存在,否則種姓制度將難以在人們的心頭上根除。而佔印度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印度教徒,以神為唯一信仰中心,是不可能否認神的存在。

(中央社2008/04/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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