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中國時報 8/19/2006〉

 

    搬家
我一直羨慕一種人,他們說自己只要看一眼,就能把一個人看透。我不行,我總是繞了好大個圈子,還弄不清楚對方的路數?     對一個城市,也是這樣。總得離開以後,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?眷戀什麼?
 
    兩年搬5次家,朋友說;你一定很會打包。我說打包不算什麼,重要的是能在4、50個紙箱裡,搬家車一走,立刻找出那雙土耳其藍海灘拖鞋,穿上它過馬路,到河對岸夏天掀開屋頂的露天市場,買兩粒洋香瓜,回家榨成汁,喝掉。
 
    住哪兒,好像越來越不重要。生活的細節,也沒有因為不停的打包、拆封,變得越來越精簡。
 
    儲藏室裡放著幾個紙箱,幾次搬家都覺得沒有必要打開。每個紙箱都打上記號,註明它的無足輕重。     但是,每到一個新地方,這些完全用不上的東西,讓我有家的負擔,至少為了搬運它們,我不能照著自己的心意,隨時站起來、走人。
 
    不久前,我還住在整條街上兩排楓樹,夜裡安靜聽得見樹葉落地。搬到老城,夜裡打開窗戶,傳來街角酒吧的爵士鋼琴。凌晨,總有幾個爛醉的男女,發出狼嚎聲,把狗驚醒了。
 
    一開始,對於每天從家門前經過的四輪馬車,我以為是一種情調。大白天是一家大小擠著坐,手上拿一本古城導覽,跟著車伕的手勢,一棟一棟樓,耐心辨識它們的歷史、年份。
 
    晚上是情侶飯後消磨。累了一整天的馬車,沉默走著,任憑幾束鈴鐺、塑膠花,聊表浪漫之意。
 
    馬眼兩旁綁了擋板眼罩,只能呆滯的望向前方,馬尾巴下面繫一個木桶,讓牠一路帶著自個的糞便行走。馬車行進緩慢,擋住車道,後面整排車只能慢慢跟進。很快的,我聽出來,那正午豔陽、深夜細雨,週而復始,馬兒踢拖踢拖,惹人辛酸的疲憊腳步聲。     但是,高高坐在馬車上的觀光客,或許懷著復古幽情,想像一段流失的歷史歲月。我越來越相信,任何事都有兩面,看你從哪兒切入。
 
    一如我的新房東Jorge,他到底是禁不得追究的自欺欺人?還是赤子之心追尋夢想?     或者,更直接的說法,「謊言」與「夢想」之間,通常是不是只隔著一條易碎的線?

 
     我的新房東Jorge
 
    我的新房東Jorge喜歡說話時,用雙手把頭髮往腦後梳攏,仰起臉,對著牆上的鏡子,自顧自的注視。     但是,即使這時候,他也不會忘記正在對你說什麼。像訓練有素的推銷員,他能一邊把自己當成產品展示,一邊觀察你有沒有轉移注意力。
 
    我開玩笑說;房東不該都是老老胖胖小拇指戴個大寶石戒指嗎?Jorge露出白牙齒燦爛的笑,他說非要把房子租給我不可。從看屋到簽約,整個過程,他實在太友善,像是反過來,要從我的手裡租房子住。     Jorge31歲,除了租給我的這棟蒙特婁老城區樓房外,他說自己還有另外一棟二○年代建造的老房子,租給一個年紀比屋齡還老的老太太。但是,他跟爸媽在郊區租房子住,自己睡在一張放在地上的床墊上,周圍放滿了他從撒哈拉沙漠帶回來的紀念品。
 
    朋友說Jorge有點兒不尋常。年紀輕輕,哪來的積蓄買房子租給別人住?他顯然又不是那種有錢人家繼承產業。我搬進來的前幾天,儲藏間裡掛著一件婦女的夏日無袖花洋裝,他跟他的媽媽,買了各式各樣的清潔劑,花了很長時間,把房子打掃的一塵不染。
 
    朋友體醒我會不會遇上「帥哥金光黨」?據說他們從機場就盯上你,專找那種秋天就披上貂皮大衣,拎著LV旅行箱單身旅行的亞洲婦女下手。
 
    我跟我的朋友們,大家的生活都很平凡、無奇,難得身邊出現一個稍稍「不合邏輯」的人,就胡亂猜測起來。
 
    Jorge稱自己是「探險家」(adventurer),說是他這輩子唯一的志業。15歲,別的小男孩買腳踏車的年紀,他存錢去了北極。他說自己能在地球儀前一站幾個小時、用蠟筆畫過一本世界地圖、認識全世界每一個國家的國旗。
 
    他當過蒙特婁前市長的侍衛保鏢,26歲選擇離職,回應自己真正的「calling」──當一個專業的探險家──他去了撒哈拉大沙漠4年,連最起碼的注射預防針,都用「專業」的探險精神,根據傳教士的經驗,拒絕打針,相信身體的適應力比疫苗聰明
 
    世界盃足球賽那陣子,葡萄牙打進了四強決賽,Jorge開始說自己是葡萄牙裔。那會兒,凡是參賽國家的小國旗,都忽然出現在各家屋頂、陽台、汽車天線上。但是,比賽剛一結束,又全部消失了。的確,平常過日子,誰願意無故突顯自己的「不屬於這裡」?更何況,所有的「外地人」都被貼上各種不高雅的標籤;在蒙特婁,葡萄牙人的標籤是「鐘點清潔女佣」、中國人是「開雜貨店的」、黑人是「搬運工」、阿拉伯人是「蔬菜水果大批發」……,依此,不論你喜不喜歡,都被僵化的定了型。
 
    當我說Jorge去年剛從大沙漠「探險」回來,我的一個朋友,立刻順口說;還不就是待在一個有空調、礦泉水的高級旅館,寫幾張想像「乾旱、飢渴、死亡」的風景明信片!     我們甚至不確定,探險家算不算是一種職業?
 
    每次見面,Jorge都有不同的新計畫,有時是赤手伐木造舟,沿著亞馬遜河道走一趟。有時是依循威尼斯古地圖、追隨馬可波羅的足跡……。
 
    就像每次見面,他開不同的車;有時是很舊很舊的二手BMW,有時是敞篷皮椅單門跑車,有時是租車公司的日本轎車……。
 
    每次見面,他也都在換女朋友;一度是入圍前十名的義大利選美小姐、一次是酒吧間站起來去上廁所讓看足球的男人起立鼓掌的金髮美女,一次是按件計酬的女攝影……。
 
    我想起貝托魯奇的電影「遮蔽的天空」,區分了「觀光客」(tourist)與「旅行者」(traveler)的差別。觀光客是「一抵達,就開始想著回家以後」,旅行者是「離開了,可能再也不會回去」。我隨口問Jorge「探險家」是什麼?他慎重想了想,回答我:「我完全不在乎下一站去哪裡。而且,我從來不記得自己從哪兒來。」
 
    大沙漠歸來,Jorge努力想把經驗寫成書,他甚至希望有人贊助他的探險計畫。我為Jorge的新計畫感到艱難,懷疑在這個沒有機會發現新大陸、舊冰河或神祕寶藏的世代,一個「沒有名氣」的探險家,能夠做什麼?去多遠?
 
    顯然,探險家Jorge還是得活在城市裡。按月跟我收房租,偶而幫忙修理一下出水不順的浴室水龍頭。有一次他難得神情黯然,雙手把頭髮往後梳攏,照著鏡子對我說;「我覺得自己,像一隻被關在動物園裡的野生動物,雖然口袋裡有鑰匙,但是卻沒辦法離開。」
 
    我忽然明白,關鍵是「對自己的想像」──不論過程再平淡無奇,結果是不是自欺欺人,Jorge任命自己是一個探險家,當下,就讓生命變成一件「莊嚴」的事。     他的旅行,也不再那麼一般、無奇。
 
    雖然,不論我怎麼看,高高坐在馬車上面的觀光客,總是一臉尷尬、無趣。但是,如果他們心裡充滿了復古幽情,又何嘗不可呢?     我開始回頭,清理放在儲藏室裡未開封的紙箱,試著在裡面,找到一點對「家」的想像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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